发布日期:2026-05-19 11:36 点击次数:154

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:
十年前,我从亲戚张某手中买了一套安置房,当时房价是56万元,现在已经涨到100多万元。买房时房产证没有改名,现在我想改成自己的名字,张某不配合。请问律师,这种情况,绝伦の上司に一晚人妻我该怎么办?
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:
该情况涉及房屋权益方面的法律问题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因此,李女士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,李女士可以要求张某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,如果张某借各种理由不配合,李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来源 姚界客户端 余姚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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